Q&A
我已移民外國並成為當地居民(如美國,只持有綠咭但未入籍),我在外國(如美國)所生的子女,有沒有香港居留權
如該子女在外國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而其中國籍父母在當時已在外國(如美國)定居,不論是否入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的規定,該子女並不具有中國國籍。由於該子女並非中國公民,便不可以憑藉父母是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公民而享有香港居留權。
補充資料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附表1第2(c)段,中國公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如在該子女出生時,該中國籍父母是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則該子女享有香港居留權。
然而,一名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通常居住在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其在外國所生的子女有沒有香港居留權,要視乎該子女在出生時是否具有中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於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一般情況下,擁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資格(即在外國通常居住及不受當地任何逗留條件的限制),即被視為定居在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