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內地居民如欲赴港定居,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
單程證的受理、審批及簽發事宜,由內地公安機關按內地法律、政策及行政法規辦理。現時每日的單程證配額為150個。根據內地法律及行政法規,內地當局已公佈,內地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單程證來香港定居:
i.夫妻一方定居香港的;可同時申請偕行未滿18周歲的子女。
ii.18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其在香港定居的父母均60周歲以上且在香港無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顧的。
iii.60周歲以上且在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的。
iv.未滿18周歲,需要投靠在香港定居的父母的。
v.持有居留權證明書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
有關申請單程證的詳情, 請向中國內地有關當局作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