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首次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在香港或海外国家出生的原外国籍或无国籍人士,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藉,
首次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 网上预约时须先行在网上填写完整的申请人个人信息(网上填报未能表述的特殊情况,须现场受理时填写声明书如实表述);
2. 近半年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纸质相片1张,并提交该相片的合格检测回执。相片的详细规格及提交办法,请阅相片规范;
3. 具有中文姓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4. 香港特区护照;
5. 18岁以下的申请人须同时提交申请人与合法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法定有效的出生证明文件或监护文件)和合法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 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证书;
7. 退籍证明(适用于按照国籍法相关规定需要退出原所在国国籍的申请人);
8. 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中文版登记事项证明书(本申请前3个月内所签发,内容包括首次抵港至今的完整信息方为有效)
9. 首次抵港登记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所持用的旅行证件或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前持用的外国旅行证件(如证件由原国籍国家收回的,须交验原国籍国家发出的退出国籍证明及收缴护照证明);
10. 相关改名文件或香港入境处出具的中文版登记事项证明书(适用于更改过姓名的申请人);
11. 审批部门审核时需要的其他文件。
12. 申请时须现场交验上述申请材料原件,香港旅行证件(香港特区护照、回港证及签证身份书等)的有效期需在半年以上,同时提交以A4纸双面复印的所有申请材料1套。
* 办理时间约六个月
回乡证样板正面
回乡证样板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