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一、简介:
政府在《2023至2024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宣布推出本计划 ,以进㇐步丰富人才库和吸引新资金落户香港。以增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金融及相关专业服务界别的发展优势。
投资推广署: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净资产及投资要求;
入境处: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和无条件限制逗留申请。
新计划申请人,可携同配偶及18岁以下的受养子女一起申请。
本计划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签证将以2+3+3的模式获得,7年后符合要求即可申请永居身份证
二、申请资格
1. 年龄:申请净资产审查时年满18岁。
2. 身份类别:
- 外国国民(阿富汗、古巴、朝鲜除外);
- 中国籍且已取得外国永居身份;
- 澳门或台湾居民;
- 无国籍但持外国永居及再入境档者。
3. 净资产: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持续拥有≥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含家庭共有资产中个人份额)。
4. 获许资产投资:
- 时限:入境处原则性批准后180日内完成获许资产投资;
- 金额:投资≥3,000万港元。
5. 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入境记录,符合一般入境规定。
6. 经济能力:无需依赖投资、就业或公共援助,可负担本人及受养人在港生计与住所。
三、净资产及获许资产要求
1、净资产合规要求
①申请前6个月内前绝对拥有≥3000万的等值港币的净资产
②净资产包括任何资产(包括存款、房产、股票、保险等)
③净资产为扣除用作抵押等产权负担后的剩余金额
2、获许投资资产
①需将 2,700 万元投资于金融资产范畴 或 非住宅房地产:
a. 股票、债务证券、存款证(上限不超300万)、以及后偿债项;
b.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上限不超1000万)(认可基金、寿险计划);
c. 有限合伙基金(在港注册)(上限不超1000万);
d. 商业或工业用途的非住宅房地产范畴(上限不超1000万)
住宅房地产投资门槛:单一物业成交价≥5,000万港元。
② 另外需投入 300 万元港币于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以
支持创科行业和其他有助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