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引言
本网页旨在为有意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前来/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就业的科技人才,概述有关的入境安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是一项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旨在透过快速处理安排,供合资格科技公司/机构申请输入非本地科技人才到香港特区从事研发工作。合资格科技公司/机构须先申请配额,获创新科技署发出配额的公司/机构可相应地于为期六个月的配额有效期内为合资格人士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科技公司/机构亦须符合增聘本地人才从事科技相关工作的规定。有关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详情,请参阅 创新科技署网站 内的「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指南 」。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
申请资格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提交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 在递交申请时,聘用公司/机构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
c. 申请人获聘用公司/机构聘请在香港特区工作的全职雇员;
d. 申请人主要从事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机械人技术、数据分析、金融科技或材料科学范畴的研发工作;
e. 申请人持有具特别认受性的大学所颁授的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下称「STEM」)学科学位,所颁授学位的大学须为以下任何一个世界大学排名榜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
排名表 | STEM相关的科目 |
QuacquarelliSymonds(QS) | -工程及科技(EngineeringandTechnology) |
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 -自然科学与数学(理科)(NaturalSciencesandMathematics(SCI)) |
伦敦时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 | -工程及科技(EngineeringandTechnology) |
f. 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需工作经验,而持有学士学位者则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不符合上述的学历要求,但在特定范畴上具备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有关经验和成就的科技人才,仍可基于充分的理据按个别情况予以考虑。在此情况下,应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g.申请人的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特区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h.申请人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以及
i.聘用公司/机构和申请人的真正目的并无疑问。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入境处对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作出修订而不作事先通知,希为留意。
审批时间
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两星期处理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的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倘若未能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处将无法开始处理有关申请。
所有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处处长根据当时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TechTAS_Application_guide_01_Chi.pdf
TechTAS_Application_guide_02_Chi.pdf
id1024_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