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亲子鉴定(介绍)
为核实父母子女关系而进行基因测试的安排
何时须进行基因测试
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的居留权证明书申请人,均须提交证据证明其声称与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父母子女关系。如入境事务处处长(以下简称“处长”)认为申请人提交的书面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声称的父母子女关系,便可要求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母接受指定的基因测试。
2. 入境事务处(以下简称“入境处”)会致函通知申请人,并征求电请人及其声称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同意进行基因测试。如申请人或其声称的父母拒绝接受基因测试,入境处会邀请申请人以书面帮助理由。处长可从申请人或其声称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没有接受指定的基因测试一事作出他认为恰当的推论,并据此就该项申请作出决定。
基因测试的安排
在中国大陆居住的申请人
3. 如处长要求居留权证明书申请人及其謦称的父母接受基因测试,以核实申请人声称的父母子女关系,倘若申请人居住在中国大陆,申请人及(如适用者)其居住在中国大陆的声称父亲或母亲,须前往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处”)提供细胞样本;样本其后会送交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事技术中心进行测试。申请人所声称的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如居住在香港或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则须前往入境处提供细胞样本;样本其后会送交香港政府化验所进行测试。两个化验所会交换测试数据,以便进行独立的合并分析。双方会再交换分析结果作互相核对,然后才向入境处和出入境管理处发出测试报告。
在中国大陆以外地方居住的申请人
4. 如处长要求居留权证明书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母接受基因测试,以核实申请人声称的父母子女关系,倘若申请人居住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品,申请人及其声称的父母须前往入境处提供细胞样本。样本其后会送交香港政府化验所进行测试,测试报告会发给入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