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外国人回中国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快速蔓延,中方决定自2020年3月28日0时起,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暂停外国人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暂停口岸签证、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等政策。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不受影响。外国人如来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以及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外国人持公告后签发的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这是中方为应对当前疫情,参考多国做法,不得已采取的临时性措施。中方愿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做好当前形势下中外人员往来工作。中方将根据疫情形势调整上述措施并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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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疫情防控期间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指南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外国人来华邀请函申办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邀请单位(申办单位)范围
深圳市直和各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深圳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函。
二、邀请单位(申办单位)职责
1.向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深圳市外办)提交申请;
2.制定并落实针对被邀请外国人的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3.提前书面告知被邀请人广东省和深圳市对其入境后将采取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健康管理等措施要求及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4.核查被邀请人出发前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请其在相关知情书上签名确认;
5.被邀请人不从广东口岸入境的,需提前了解入境口岸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并告知被邀请人,请其严格遵守;
6.如被邀请人出现确诊病例,负责落实跟进相关救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工作;
7.被邀请人离境后向深圳市外办提交销签证明。
三、申请流程和审批流程
申请流程:在我办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成功后——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申请预约取号后——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东厅4号窗口办理——审批结果(自受理之日起约10个工作日后)申办单位可在申报系统查询审批结果及下载《邀请函》电子版。
审批流程:深圳市外办——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广东省外办签发邀请函,并上传中国驻外使领馆。
四、申报材料
请与我司联系
五、注意事项
本申办事项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颁发签证的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申办资格,并视情况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1.邀请单位提供虚假申办材料;
2.邀请单位为其他单位代办申请;
3.被邀请人来华从事的活动与申请事由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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