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企業在巴注意事項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應注意的問題和應對措施
8.1 境外投資
巴基斯坦安全形勢較為嚴峻,恐襲事件時常發生。特別是在近年來針對中巴經濟走廊專案、企業和人員的襲擊風險上升。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經商處提醒在巴基斯坦以及來巴基斯坦考察、工作的中國公民提高警惕,加強防範,減少不必要的外出,並採取相關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向當地警方和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求助。
【注意事項】
(1)服從大局。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投資應著眼大局,從長遠考慮,堅持互利共贏,加強與巴方合作夥伴的協調與溝通,自覺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避免因過度追求商業利益而與當地合作夥伴或政府、居民、宗教團體產生摩擦和糾紛。
(2)入鄉隨俗。
巴基斯坦是伊斯蘭教國家,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不僅要認真研究當地法律法規,熟悉當地人文環境和風俗習慣,合法經營,還要尊重當地宗教習俗。
(3)安全第一。
企業投資前應認真考察市場並徵求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經商處意見,選擇相對安全的投資地點。投資後要儘量實行屬地化經營,減少在巴基斯坦中方人員,並注意加強駐地和生產、經營場所的安保工作。根據巴基斯坦官方公佈的資訊,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包括原聯邦直轄部落區)、俾路支省治安狀況相對較差,暴力襲擊時有發生,建議儘量避免前往。北部地區地形複雜,人煙稀少,經常發生塌方、泥石流、雪崩等自然災害,前往時最好由當地夥伴安排並同行,儘量縮短逗留時間。
(4)做好全過程管理。
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貿易、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事前調查、分析、評估相關風險,事中做好風險規避和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自身利益。包括對專案或貿易客戶及相關方的資信調查和評估,對專案所在地的政治風險和商業風險分析和規避,對專案本身實施的可行性分析等。
(5)用好商業保險。
建議企業在開展對外投資合作過程中使用中國政策性保險機構——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提供的包括政治風險、商業風險在內的信用風險保障產品;也可使用中國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提供的商業擔保服務。如果在沒有有效風險規避情況下發生了風險損失,也要根據損失情況儘快通過自身或相關手段追償損失。通過信用保險機構承保的業務,則由信用保險機構定損核賠、補償風險損失,相關機構協助信用保險機構追償。
(6)關注當地辦事效率。
根據世界銀行發佈的《2020 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巴基斯坦部分領域辦事效率較低,如開辦企業需 16.5 天,南亞地區平均為14.5 天;新倉庫獲得電力需 113 天,南亞地區平均為 86 天;企業每年需花費 283 小時用於辦理納稅。此外,巴基斯坦穆斯林在每週五12:30~14:30 間集體禱告期間,政府機構和辦公場所停止辦公或基本不能服務,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工作效率。投資者在辦理各類事項時,儘量事先瞭解清楚辦事程式,備足所需材料,做好充分準備。
8.2 對外承包工程
【注意事項】
(1)依法經營。
中資企業人員要認真學習巴基斯坦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我國相關部門關於對外工程承包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海外經營行為合規制度、體系和流程,做到合規經營。在投(議)標前與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經商處聯繫,聽取意見,中標後及時向經商處備案
(2)慎選代理。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承包工程業務,通常需通過當地代理公司獲取相關資訊、參與專案投(議)標和解決專案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因此,建議選擇實力強、信譽好、能辦事的代理公司。
(3)加強投(議)標科學性。
中資企業在參與巴基斯坦工程專案的投(議)標過程中,應認真分析業主提供的資料,並充分考慮政局、安全、稅收政策變動、通脹、當地勞工價格及人民幣升值等因素,預留出不可預見費用,切勿聽信代理片面之詞盲目低價競標,不要對融資等問題做出難以實現的承諾。
(4)加強稅務領域能力建設。
巴基斯坦稅收環境不佳,在巴經營中資企業大多遭遇不同程度的稅務問題。企業應加強稅務和法律隊伍內部建設,加強同當地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增強自身應對和解決稅務問題的能力。
(5)探索新的模式。
巴基斯坦基礎設施落後,建設資金十分缺乏,近年來,許多專案要求承包商帶資承包,或參與專案投資經營。中資企業應逐步調整經營思路,探索BOT、PPP(公私合營)等新的經營模式。
(6)加強安全防範。
巴基斯坦安全形勢十分嚴峻,中資企業在參與專案前務必做好安全情況瞭解和安防準備工作,在專案實施過程中抓好生產安全,在確保專案品質和工期的同時,加強對中方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內部安全管理。
8.3 對外勞務合作
巴基斯坦是傳統勞務輸出大國,勞動力資源豐富,無需從外部引進。在巴基斯坦的中國勞務主要是參與實施中資企業承包的工程專案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
【注意事項】
(1)選派素質較高、勞動技能較好的勞務人員;
(2)根據國內相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規範的勞動合同;
(3)派出前,必須對勞務人員進行培訓,遵循“不培訓、不外派”的原則,瞭解巴基斯坦國情、宗教禁忌和社會習俗等,教育勞務人員遵紀守法,尤其要進行安保工作專題培訓,並如實告知其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
(4)完善專案內部管理,總包企業應將分包商派遣人員納入統一管理、統一負責,指派專人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管理,隨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並及時解決問題。
8.4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如何建立和諧關係
8.4.1 處理好與政府和議會的關係
中資企業要實現在巴基斯坦的長遠發展,要與議會和地方各級政府建立和諧友好關係。
(1)要深入瞭解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的組織結構、各部門的相關職責以及政策規定等;
(2)要與各級政府保持緊密聯繫,宣傳企業在巴基斯坦發展所取得的成績和對當地經濟社會所作的貢獻,適當反映困難,請求當地政府協助解決;
(3)要廣交朋友、深交朋友,積極結交各界、各階層人士,團結和利用一切有利於企業發展的力量;
(4)如果企業在開普省和部落地區開展業務或承攬專案,除需取得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外,還應爭取當地部落首領和利益集團的支持。
8.4.2 妥善處理與工會的關係
中資企業必須妥善處理與當地工會的關係,才能在巴基斯坦實現長期發展。
(1)知法守法:中資企業應全面瞭解巴基斯坦《勞動法》和《工業關係法》中關於雇傭、解聘、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規定,依法與當地雇員訂立合同,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及補貼,按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金、社會保障基金等,對員工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杜絕強迫員工勞動、加班和使用童工現象。解除雇用合同應按規定提前通知員工,並支付補償金。
(2)主動引導:巴基斯坦法律規定,工會組織可在本企業之內設立,也可在企業之外設立。建議中資企業主動在本企業設立工會,以便於溝通協調。另外,可邀請工會成員參與企業管理,積極引導其成為企業健康發展的有生力量。
(3)避免隔閡: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應選派懂外語、能力強、素質高的人員到巴基斯坦開展工作,避免雙方員工因國籍、語言、文化差異等原因產生隔閡。
(4)和諧發展: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發展應努力營造和諧的企業文化,通過工會瞭解當
地雇員的訴求和思想動態,儘量滿足員工的合理要求,並考慮從當地雇員中提拔一批中層管理人員,逐步培養員工的責任感和歸屬感。
8.4.3 密切與當地居民的關係
中巴兩國長期友好,巴基斯坦政府、民眾歡迎中資企業到巴投資,以促進就業、推動經濟發展。在巴基斯坦中資企業應充分利用這個優勢,積極與當地社會和民眾建立和諧關係。
(1)瞭解當地社會情況。深入瞭解當地社會構成情況,當地如有部落、宗教勢力、大家族或利益團體,應積極與其建立關係,爭取其對企業在當地開展投資經營活動的支持。
(2)友善待人。巴基斯坦民眾對華十分友好,見到中國人會主動問候、握手和合影,經常講“中巴友誼萬歲”、“兄弟”。中資企業及人員應尊重巴基斯坦民俗與宗教,注意友善表達。
(3)經營本地化。企業應盡可能招聘本地員工以促進當地就業,為員工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以提高當地勞動力素質。
(4)回饋社會。瞭解當地民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積極參與社區公益事業,
8.4.4 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1)尊重當地宗教信仰和宗教習俗。巴基斯坦是伊斯蘭國家,與當地人交往時儘量避免禱告時間,不打擾當地人做禱告,更不要駐足觀看。切勿隨意放置《古蘭經》及相關宗教書籍,如需移動或清理相關書籍、物件,請當地雇員按照當地宗教習俗予以辦理,以免誤會。
(2)尊重當地風俗習慣。不要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當地著裝較為保守,女士應著帶袖衣服,忌穿短裙或著裝過於暴露;不要主動和當地婦女或小女孩照相,更不能偷拍;盯著婦女看(尤其是身著黑袍的婦女)被視為非常不禮貌行為;男女在公眾場合應避免親密舉動;部分地區的商業廣告不允許出現女性模特形象,涉及女性模特或女性用品的廣告,務必事先與當地廣告製作公司或媒體溝通。
8.4.5 依法保護生態環境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應充分瞭解相關法律規定,科學評估專案的排汙情況及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影響,有針對性地制定解決方案。
此外,製造業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當地環保部門提交企業環境監測報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對在道路旁的農田、山地、河溝取土應慎重。
8.4.6 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
在巴基斯坦的中資企業要積極承擔社會責任,以實現在巴基斯坦持久發展。
(1)誠信經營。
杜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堅決抵制商業賄賂等違規行為,按時足額繳納相關稅費,杜絕偷稅漏稅等行為。
(2)安全生產。
中資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增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巴基斯坦安全形勢相對嚴峻,企業需切實加強安保,提高安全生產防範措施,避免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中巴方員工的生命安全。
(3)幫助發展當地經濟。
扶持本地上下游企業發展,提高其技術水準和競爭能力,在謀求自身發展的同時,幫助本地培育一批具有國際水準的企業。
(4)培養人才。
除巴政府規定的員工培訓義務外,中資企業還應盡可能為本企業巴籍員工、周邊未就業勞動力提供職業培訓機會,幫助他們培養一批具有較好勞動技能的技術型人才。
積極參與當地各種社會公益事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災後重建。可與巴基斯坦扶貧基金會(PPAF),巴基斯坦社會福利局Pakistan Bait-ul-Mal等機構合作,共同開展公益活動。
8.4.7 懂得與媒體打交道
巴基斯坦媒體享有高度言論自由,且影響巨大。中資企業應妥善處理與當地媒體的關係。
(1)溝通管道。
中資企業應設立專門部門或指定專人與當地媒體保持良好溝通。視情況邀請友好媒體到企業參觀採訪,使其增強對企業的認識。
(2)重視宣傳。
企業應加大宣傳力度,對專案關鍵節點、公益活動等進行主動宣傳,為企業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如個別媒體對企業進行了不公正或失實報導,應儘快通過該媒體或主流媒體進行澄清,避免因此遭受不必要的輿論壓力。
(3)謹慎受訪。
如當地媒體提出採訪要求,企業可請其先提供採訪提綱,待研究後答復。如採訪內容涉及政治、軍事等敏感內容,應向媒體解釋並婉拒。在巴基斯坦多數大型中資企業通過當地媒體代理公司與主要媒體保持聯繫,通過第三方進行新聞收集、消息發佈,減少與媒體正面接觸。
8.4.8 學會和執法人員打交道
如當地員警、海關、稅務等執法部門依法查驗相關證件、詢問有關事宜或搜查某些地點,在場中方人員應予以積極配合。
中方人員要隨身攜帶護照、身份證等,妥善保存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及其他重要證件並進行雙備份,如遇執法人員查驗,應禮貌出示,冷靜回答有關問題。如果沒有攜帶證件,不要刻意回避,應主動說明身份,如對方需要核實有關資訊,可向其提供公司聯繫方式。如執法人員要搜查公司或住所,應要求其出示證件和搜查證明,要求其與中方律師取得聯繫,同時立即向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報告。
如證件或財物被執法人員沒收,應要求執法人員出具書面沒收清單作為證據,並記下其警號、證件號和車號,同時立即向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和公司報告,千萬不能正面衝突;
如執法人員要罰款,不要當場繳納現金,而應要求其出具罰款單據,到銀行繳納;如果執法人員要拘留或逮捕中方人員,應立即通知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
8.4.9 傳播中國傳統文化
良好的國際輿論環境對國家發展是助力,反之則是掣肘。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推動中華傳統文化的對外傳播非常必要,當前,中國面臨的國際輿論環境十分複雜,“走出去”企業既要有責任感也要有信心和能力在當地講好中國故事,傳播中國傳統文化,充分展示中國繁榮發展、民主進步、文明開放的形象。
巴基斯坦與中國毗鄰,是古絲綢之路的通道,也是“一帶一路”沿線主要國家,特別是在宗教和人文上與中國新疆地區傳統文化相近。因此,一方面,在巴基斯坦的中資企業在內部管理中,要學會在中國故事和中國傳統文化與穆斯林宗教文化之間展開文明對話與交流,特別是在員工內部要營造友善、包容、和諧的氛圍;另一方面,在對外發展中,要利用公共外交平臺,積極樹立中資企業不與當地爭利而與當地和諧相處的企業文化,以中資企業和中國人的文化魅力去發展業務、廣交朋友,用行動傳播中華文化。中資企業可與當地孔子學院等機構聯合舉行各種文化推廣活動,既展示企業面貌,也傳播中國文化;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選送資助部分巴方員工或大學生到中國參訪,實地學習中國傳統文化,培養當地後備人才。
8.5 中資企業/人員在巴基斯坦如何尋求幫助
8.5.1 尋求法律保護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業務之初,可通過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當地政府部門等聘請有名望的律師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協助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務,做到依法經營。如企業涉及經濟糾紛或受到不公正待遇,應及時通知法律顧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以保護自身利益。
8.5.2 尋求當地政府幫助
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要與當地政府各相關部門建立密切聯繫,及時通報企業發展情況,反映遇到的問題,尋求所在地政府更多的支持。
8.5.3 取得中國駐當地使(領)館保護
(1)領事保護。
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領)館可以對中國公民、法人提供的幫助包括:提供國際旅行安全方面的資訊、協助聘請律師和翻譯、探視被羈押人員、協助撤離危險地區、協助尋找在巴的親人朋友或通知國內親屬、為合法居留的中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旅行證件及對旅行證件上的相關資料辦理加注、為遺失旅行證件或無證件的中國公民簽發旅行證或回國證明、辦理檔公證、認證等。
(2)領區劃分。
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網址pk.china-embassy.org/chn)的領區範圍涵蓋首都伊斯蘭堡、開伯爾-普赫圖赫瓦省、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GB)地區和巴控喀什米爾地區,中國駐卡拉奇總領館(網址:karachi.chineseconsulate.org/chn)領區範圍涵蓋信德省與俾路支省,中國駐拉合爾總領館(網址:http://lahore.china-consulate.org/chn)領區範圍為旁遮普省。中國公民可根據自身居住地向使館或領館要求領事保護和服務。
(3)經商處職能。
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經商處是中國駐巴基斯坦機構的組成部分,負責貫徹執行中國對外經濟貿易的方針政策和發展戰略,組織、協調、管理中資企業在巴的各項經貿活動,促進雙邊經貿合作。中資企業進入巴基斯坦市場前,應徵求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經商處的意見,在按規定履行國內外投資合作手續後,及時到經商處報到備案。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請與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經商處保持聯繫。詳情可登錄網站查詢:pk.mofcom.gov.cn
8.5.4 建立並啟動應急預案
(1)全面評估。
中資企業到巴基斯坦開展投資合作前,應實地考察,全面客觀評估政局、安全、治安、施工等方面潛在的風險,有針對性地建立內部安全防範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並預留安全經費。
(2)強化安全教育。
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強化安全防範和施工安全意識;設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並定期模擬演習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3)啟動應急預案。
如遇自然災害、人為安全事故、恐怖襲擊或其他突發事件,企業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向中國駐巴使館和企業國內總部報告。
相關機構緊急聯繫方式:
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0092-51-8355059(電話),0092-300-5015865(手機)
中國駐巴基斯坦使館經商處:0092-51-2610824(電話),0092-315-8508858(手機)
當地部分緊急聯繫方式:報警15,火警16 ,救護車115。
8.5.5 其他應對措施
與當地中資企業協會取得聯繫,並積極入會,具體聯繫方式如下:
中國駐伊斯蘭堡中資企業協會聯繫電話:0092-51-2251986
中國駐拉合爾中資企業協會聯繫電話:0092-42-35691301
中國駐卡拉奇中資企業協會聯繫電話:0092-21-3520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