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經貿協定
3.1.1 參加雙邊、多邊和區域經濟合作情況
【優惠貿易安排】
巴基斯坦是1947年成立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和1995年成立的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創始成員之一;是南盟自由貿易區成員國之一。
【自由貿易協定】
除中國以外,巴基斯坦還與馬來西亞、斯里蘭卡簽有自由貿易協定;與伊朗、毛里求斯和印尼簽有優惠貿易協定;與阿富汗簽有轉口貿易協定。
【歐盟普及關稅體系】
巴基斯坦是歐盟關稅優惠的受惠國。2012年11月歐盟委員會公佈的新普惠制(GSP)方案新增巴基斯坦等3國為其普惠制第三類國家。巴基斯坦正式獲得歐盟超普惠制待遇(GSP+),可向歐盟提出申請免關稅待遇(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1.2 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情況
3.2 對外貿易
3.2.1 貨物貿易情況
【貨物貿易】
2019/20財年,巴基斯坦貨物貿易總額761.26億美元。其中,出口總額242.57億美元,較上財年下降2.1%;進口總額518.69億美元,較上財年下降6.8%;貿易逆差276.12億美元,較上財年縮小10.65%。
【主要貨物貿易夥伴】
2018/19財年,巴基斯坦前10大貨物貿易夥伴分別為中國、阿聯酋、美國、沙烏地阿拉伯、新加坡、英國、印度、德國、日本和印尼;前10大出口目的地為美國、中國、英國、德國、阿富汗、阿聯酋、荷蘭、西班牙、義大利、孟加拉;前10大進口來源地為中國、阿聯酋、新加坡、沙烏地阿拉伯、美國、卡塔爾、印度、日本、科威特、德國。
【商品結構】
巴基斯坦主要出口商品包括紡織品、棉花、穀物、皮革、礦產品等;主要進口商品包括礦物燃料及礦物油、天然氣、棕櫚油、有機化學品、通訊產品、鋼鐵製品、電機電氣設備、車輛及零附件、塑膠製品等。
3.2.2 服務貿易
2019/20財年,巴基斯坦服務貿易總額169.02億美元。其中,出口總額59.66億美元,同比增長2%;進口總額109.36億美元,同比下降10.9%;貿易逆差為49.7億美元,同比下降22.66%。主要出口種類為政府服務、電信電腦和資訊服務、其他商業服務及運輸服務。主要進口服務種類為運輸、旅遊和其他商業服務。
3.3 吸收外資
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2020年世界投資報告》,2015-2019年,巴基斯坦吸引外國投資(FDI)流量分別為16.73億美元、25.76億美元、24.96億美元、17.37億美元和22.18億美元。截至2019年底,巴基斯坦吸收外國直接投資(FDI)存量347.98億美元。中國為第一大投資來源國,其他FDI主要來源國為英國、阿聯酋和日本等。
3.4 外國援助
3.4.1 接受援助情況
巴基斯坦主要援助來源有世界銀行(WB)、亞洲開發銀行(ADB)等多邊機構,以及美國、英國、中國、日本等國家。援助方式以優惠貸款為主(占比超過95%),另有少量無償援助和技術援助等。巴經濟事務部報告顯示,2019-20財年巴基斯坦收到多雙邊援助共73億美元,其中多邊機構56.5億(亞開行28億,世行14億,伊斯蘭發展銀行8.8億,亞投行5.1億),雙邊捐贈人16.5億美元(中國4.9億,英國1.3億)。
3.4.2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受援情況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後,巴基斯坦共接收到來自中國、英國、新加坡、阿聯酋和日本的援助。據巴災害管理局(NDMA)網站顯示,截至2020年11月巴共收到各類捐贈的呼吸機共1972臺,檢測試劑25.7萬套,各類口罩737.6萬只,各類防護服34.6萬套,以及其他測溫槍、醫用手套等醫療用品。
3.5 中巴經貿
3.5.1 雙邊協定
【中巴兩國協定】
1963年1月,中巴兩國簽訂了貿易協定;1967年啟動邊境貿易;1982年10月,兩國成立了中巴經貿和科技合作聯合委員會,至今已召開14次會議。近年來,雙方致力於深化和拓展經濟聯繫,採取了一系列戰略性舉措和制度性安排,如2006年11月簽署《中巴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2011年12月簽署《中巴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的補充協議》,2006年11月簽署《中巴自由貿易區協定》,2009年簽署《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等,以推動實現共同發展。2015年4月,習近平主席對巴基斯坦進行國事訪問,雙方一致同意將兩國關係提升為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中巴經貿合作迎來新的戰略機遇期。2019年12月1日,中巴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議定書生效並於2020年1月正式實施,中方對巴方重點關注的棉紗、皮革、服裝、水產品、堅果等出口優勢產品實施關稅減免;巴方則對中方重點關注的機電、傢俱、紡織、磷肥、玻璃製品、汽車及摩托車零部件等出口優勢產品實施關稅減免。
【中國與巴基斯坦簽署的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1989年2月,中巴雙方簽署《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2006年11月,雙方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也對雙邊投資保護做出了明確規定;
2008年10月,雙方簽署《自貿協定補充議定書》,巴方專門給予中巴投資區12條優惠政策。
【中國與巴基斯坦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中國與巴基斯坦於1989 年簽訂稅收協定,截至2016 年底中國與巴基斯坦共簽署了三次議定書,對中巴稅收協定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中巴稅收協定主要就所得稅領域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跨國逃避稅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1989年11月15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2000年6月19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的議定書》。
2007年4月17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對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第二議定書》。
2016年12月8日,雙方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第三議定書》。根據該議定書,中國有關銀行和絲路基金為《中巴經濟走廊能源專案合作的協議》所列專案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在巴基斯坦免征所得稅。
【其他相關保護政策】
2015年4月,中巴兩國共同簽署併發表了《關於建立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雙方將進一步加強戰略溝通與協作,維護兩國共同利益。
【本幣互換協議】
2018年5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巴基斯坦國家銀行續簽了中巴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協議規模為200億元人民幣/3510億巴基斯坦盧比,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3.5.2 雙邊貿易
中國是巴基斯坦第一大貿易夥伴,並在2015/16財年首次成為其第一大進口來源地,同時還是其第二大出口目的地。據中國海關統計,2020年中巴雙邊貿易額為174.9億美元,同比下降2.7%。其中,中國出口額為153.67億美元,同比下降4.9%;中國進口額為21.23億美元,同比增長17.5%;貿易順差132.44億美元。
中國對巴基斯坦的主要出口商品為:電機電器、鍋爐、機械設備、鋼鐵及其製品、化學纖維、有機化學品、塑膠製品等。巴基斯坦對華主要出口商品為:棉紗、紡織品、穀物、礦砂等初級製品等,其中,棉紗、穀物和礦砂等產品長期佔據對華出口前三位,占比分別約為60%、10%和6%。近年來隨著雙邊貿易規模的擴大,貿易糾紛也呈上升趨勢,中資企業應高度重視。
3.5.3 中國對巴投資
據巴基斯坦投資委員會公佈數據,2019/20財年,中國對巴基斯坦直接投資8.44億美元,是巴基斯坦第一大投資來源國。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20年,中國對巴基斯坦直接投資8.48億美元;截至2020年末,中國對巴基斯坦直接投資存量49.1億美元。
3.5.4 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
巴基斯坦是中國對外承包工程重點市場之一。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20年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新簽合同額63.7億美元,同比下降9.8%,完成營業額73.2億美元,同比下降24.3%。累計派出各類勞務人員8830人,年末在巴基斯坦勞務人員15325人。新簽大型承包工程專案包括中國電建承攬的巴沙大壩建設專案、瓜達爾港300MW燃煤電站專案等。
3.5.5 境外經貿合作區
【經貿合作區】
2006年11月26日,由胡錦濤主席親自揭牌成立的海爾-魯巴經濟區為中資企業在巴基斯坦投資興業提供了新的平臺。該區位於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爾,是中國商務部批准設立的首個“中國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也是巴基斯坦政府批准建設的“巴基斯坦中國經濟特區”,是中巴合作五年規劃的重點專案之一。該區重點發展的產業為小家電及發電設備、汽車摩托車及配件、化工及包裝印刷業等。截止2020年末園區產能達200萬臺電器,營業額約2.4億美元,冰箱、洗衣機、冷櫃和空調產品在巴市場份額均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