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對進口鋼材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已於2022年2月3日發出A.D.C第60/2021/NTC/CRC號通告,宣布對多種來自歐盟、韓國、台灣及越南的平板鋼材徵收反傾銷稅,為期5年。
巴基斯坦向受影響的台灣、歐盟、韓國及越南進口鋼材分別徵收6.18%、6.50%、13.24%及17.25%的反傾銷稅。用於製造出口產品的進口鋼材可獲豁免,包括用作製造汽車車身的馬口鐵底片和冷軋卷材或板材。
巴基斯坦已向鐵、非合金鋼、軋卷材或板材徵收反傾銷稅,稅率由6.18%至17.25%不等,視乎產地而定。受影響產品是歸類到巴基斯坦海關關稅稅目編號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及7209.2890之下。這些產品通常用於生產汽車零件、子組件或車身內部零件;以及門、箱、管道、冷藏箱、洗衣機、噴霧器和烤箱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