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公民至歐洲申根國家旅行的簽證豁免協定已簽署並生效
2015年5月28日,星期四,多米尼克與歐盟在布魯塞爾正式簽署簽證豁免協議。外交事務和加共體事務部長、參議員弗朗辛·巴倫,代表多米尼克簽署協議。
此次協議中規定免簽豁免期最長時間為180天內90天免簽入境歐洲申根國家。
其中申根成員國有:奧地利、比利時、捷克共和國、丹麥、法國、德國、希臘、義大利、挪威、瑞士和瑞典等。
本月初,總理羅斯福•斯凱裏特向歐盟國家表達了對此決定的感激之情。他說,該提案通過審批及之後的正式簽署,將意味著無論是外交事務還是普通事務,多米尼克護照持有者都可以免簽證前往申根國家。
斯凱裏特總理說:“我相信,對所有的多米尼克人來說,這是一個好消息,這也當然有助於我們的旅行。並且,我想因此對歐盟提出感謝,當然,這也顯示了我們與歐盟間的關係水準。”
根據這一協議,多米尼克的免簽國家增加至含英國、法國、德國、香港等在內的91個國家。
2015年5月28日,多米尼克與歐洲申根國家簽署簽證豁免協議並生效,多米尼克護照免簽國增加法國、德國、義大利、挪威、瑞典、希臘、丹麥、比利時等26個歐洲申根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