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基茨護照-中華民國(臺灣)授於免簽入境安排
公民組
總理辦公室
聖基茨黃石財政部大廈一樓
郵箱 597號 通告
致: 根據投資移民計畫下的授權人仕
由: 公民組行政總裁
日期: 2017年7月20日
題目: 中華民國(臺灣)授於免簽入境安排
————————————————————————————————————————————————————————、
公民組在此通告由2017年7月13日起聖基茨公民有資格享有免簽入境中華民國(臺灣)(30天)。
請注意下列所需條件及限制事項。
所需條件
聖基茨護照須有由入境日起計最少六個月有效期;
持有已落實的回程機票或船票,或去他國的機票或船票及該國的有效簽證和已落實的離境安排;及
中華民國入境港口入境事務處的決定,不得以其他方式不予受理。(如一定要通過入境安檢等)。
限制事項
聖基茨護照持有人如在下列國家出生,並不適用於此免簽入境中華民國(臺灣)(30天)的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尼日利亞;
利比亞;
伊拉克;
伊朗;
敘利亞;
葉門
如對此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組澄清。
總理辦公室
聖基茨黃石財政部大廈一樓
郵箱 597號
致: 根據投資移民計畫下的授權人仕
由: 公民組行政總裁
日期: 2017年7月20日
題目: 中華民國(臺灣)授於免簽入境安排
————————————————————————————————————————————————————————、
公民組在此通告由2017年7月13日起聖基茨公民有資格享有免簽入境中華民國(臺灣)(30天)。
請注意下列所需條件及限制事項。
所需條件
聖基茨護照須有由入境日起計最少六個月有效期;
持有已落實的回程機票或船票,或去他國的機票或船票及該國的有效簽證和已落實的離境安排;及
中華民國入境港口入境事務處的決定,不得以其他方式不予受理。(如一定要通過入境安檢等)。
限制事項
聖基茨護照持有人如在下列國家出生,並不適用於此免簽入境中華民國(臺灣)(30天)的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
阿富汗;
巴基斯坦;
尼日利亞;
利比亞;
伊拉克;
伊朗;
敘利亞;
葉門
如對此有任何疑問,請聯絡本組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