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香港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服務
外籍人士在香港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服務說明
http://www.tecos.org.hk/visa
地址:香港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第1座40樓
總機:(852)2525-8642
傳真:(852)2529-1995
外國人赴臺簽證:(852)2887-5011 (按8 直接對話) 電郵:info@tecos.org.hk
電話:(852)2525-8642 服務信箱:service@teco.org.hk
附件下載:外籍人士在香港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服務說明
------------------------------------------------------------------------------------------------------------------------
(申請案件收發時間)
外籍人士赴臺灣簽證 VISA FOR FOREIGNERS
收件時間: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發件時間:下午 2 時至下午 5 時
處理時間:1 個工作日
( 如需面談、檔查證或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檔再確認時,作業時間依個案通知 )
(外籍人士簽證費用)
※只收現金,暫不收受千元鈔
單次入境停留簽證:港幣 400 元
多次入境停留簽證:港幣 800 元
單次入境居留簽證:港幣 530 元
(申請外國人簽證注意事項及送件方式)
注意事項
1. 依據中華民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定,簽證申請案一經遞交即不退費。
2. 申請人請誠實申報入境目的,簽證申請事由應與入境目的相同,如果申請人於送件時未能備齊應備檔及目的證明檔,將影響簽證案的核發或被拒件;本處認有必要查驗之身分證件,個別申請案件於處理過程中如有增補相關證明之必要或檔不足者,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將以書面通知於期限內補繳相關檔,處理所需工作天數不受公佈處理時間限制。
3. 曾為大陸地區人民者,請備妥離開大陸滿4年之相關證明檔。
4.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得視申請人身分、申請目的、所持外國護照之種類、效期等條件,核發不同種類、不同效期、不同停留期間之簽證。基於國家主權之行使及國家利益之維護,本處拒發簽證時,得不附理由。
5. 本說明以中華民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公佈之最新資料為准。
送件方式
可由本人或代理人遞交申請案,代理人送件時請備妥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本及影本(申請人請備妥檔,檔不足之申請案,將影響申請案之進行)
(網上填寫簽證申請表)
自本(2012)年4月9日起,外籍人士申請赴臺灣簽證必須透過網際網路填妥簽證申請資料,並將申請表列印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3步驟如下:
1. 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2. 列印填妥之申請表,並同相關檔至本處申辦遞交
3. 完成簽證申請表線上填寫程式
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在線上確實填妥申請表。所有表列專案均需填寫,否則簽證申請件將不受理。
2. 本處不受理所有非線上填寫之簽證申請表。
(簽證申請表填表指南)
簽證申請表欄位包括有哪些必要填寫專案?
回答:必須填寫專案包括:
* 申請人的基本資料(國籍、舊有或其他國籍、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婚姻狀況、配偶姓名、職業、服務機關或就讀學校、預計在臺停留住址及電話號碼、本國地址及電話號碼、目前地址及電話號碼)
* 申請人的護照資料(護照種類、護照號碼、效期屆滿日、發照日期、發照地點)
* 擬申請何種簽證
* 簽證入境次數
* 申請館處
* 訪臺行程(訪臺目的、是否曾獲發過中華民國簽證、抵臺日期、預定離臺日期)
* 在臺關係人(關係人姓名、與申請人關係、電話號碼)
* 申請人是否為外籍配偶(外籍配偶之教育程度、職業、有無介紹人、介紹人姓名、職業、地址、電話)
* 是否由其他人代填表
* 是否由代理人代送本申請表
問題:在簽證申請表上可以分辨出哪些專案為必填欄位或非必填欄位嗎?
回答:簽證申請表欄位底色倘為深藍色為必填欄位,倘為淺藍色底色則為非必填欄位。
問題:如果於線上填寫資料,臨時有事離開電腦畫面未能繼續完成填表,要如何保留已填寫之資料?
回答:可於畫面下方按「暫存資料」(Save Draft)鍵將資料暫存,左上方將出現暫存編號,請記住此編號,將來再輸入此編號繼續填寫。
問題:填寫頁面有無規定在一定時間內要完成,否則不能往下一步驟填寫?
回答:一個頁面之操作時間約為30分鐘,倘填寫一個頁面超過30分鐘,填寫程式將自動中止,倘未「暫 存資料」,則須回首頁重新填寫。
問題:資料填寫完成後,有無規定一定期限前向駐外館處送件申請?
回答:上網填妥資料並按「送出」(submit)鍵後,30天內如果未到指定館處送件,該筆資料將自動刪除。
問題:如果在線上完成填寫申請表且已將資料送出,並已產生申請案號,卻發現內容輸入錯誤,該如何處理?
回答:如果資料填畢並已按「送出」(Submit)鍵,該筆資料將無法再行更改。必須重新輸入資料,另建立 一個新的申請案。倘資料尚未送出,可鍵入暫存編號再更改資料。
問題:申請表中有抵達日期及離華日期,倘未能精確掌握日期,該如何填寫?
回答:抵達日期及離華日期倘未能明確,仍請填寫預訂之抵離日期即可。
問題:申請人倘不諳電腦,可否請人代填?
回答:申請表可委託代理人代為填寫,惟列印出申請表須申請人本人親自簽名。
問題:如果申請人無印表機裝置,上網填寫好資料將後如何列印簽證申請表?
回答:如果申請人手邊無印表機,上網填妥申請表資料後,按「送出」(Submit)鍵後將出現申請案號,請將本申請案號記住。申請人仍須設法至有連接印表機之上網電腦將本案號及姓名輸入,以列印簽證申請表。
問題:如果申請人有名無姓或有姓無名,欄位該如何填寫?
回答:如果申請人有名無姓,則姓氏欄位請留空白,如果為有姓無名者,則名字欄位請留空白,留空白之欄位,請勿填寫任何文字(如None等),惟兩欄中至少須填寫一欄才可繼續填寫。
問題:列印功能狀況正常時,簽證申請資料已填妥並有申請案號,但是列印不出來簽證申請表,該如何處理?
回答:請檢查電腦是否已安裝Acrobat Reader 軟體8.0以上版本或讀取PDF檔案格式相關軟體。
問題:在登打資料時,為何日期欄位之日曆元件無法點選?有時Delete鍵無法使用?
回答:網頁之操作會因使用者流覽器版本及作業系統程式版本不同而有功能執行差異,如果日期欄位之日 曆元件無法點選,可直接以手動輸入,格式為西曆(YYYY/MM/DD);倘在登打資料時Delete鍵無法使用,請使用Backspace鍵代替。
問題:DOMESTIC ID No.及DOMESTIC KTP NO.中文意思為何?
回答:外籍申請人士的母國身份證號碼。
(申請簽證應備檔)
*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 須至 https://visawebapp.boca.gov.tw 網頁,填妥及送出(submit)簽證申請資料,並自行列印簽證申請表2頁(請參考樣張),且由申請人親自簽名後,再持憑至本處申請簽證【30天內如果未到指定館處送件,該筆資料將自動刪除】
* 照片:6個月內之(2″x 2″) 彩色照片2張(1張自行黏貼於申請表上;另一張則浮貼),白色背景
* 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者,請檢附影本;倘無則免附。
* 目的證明檔:除提供上述檔外並請依簽證申請目的提交充分證明檔(本處受理申請後,得視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旅行計畫(班機訂位紀錄)、財力證明、親屬關係證明、來華目的證明、關係人詳細資料或其他審核所需之證明檔及面談)
臺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http://www.boca.gov.tw/ct.asp?xItem=678&ctNode=741&mp=1
4、曾經在大陸地區的人士,如果持其他國家的護照申請來臺簽證,有什麼特別的規定?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暨其施行細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如果旅居國外4年以上,並且已經合法取得居住國的國籍,得持該外國護照申請來臺簽證。(僅限正式護照,持非護照之旅行檔如「旅行證」,則非我國簽證之核發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