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來港陪讀計畫”需謹慎,不要盲目報讀
市場上許多仲介機構為雙非兒童(即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家長推出香港陪讀計畫,協助該等家長辦理報讀本地專上院校的專上課程,以便合法留港照顧其在港的雙非子女,以及申請其內地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受養人身分來港居住。同時建議此類家長或有意留港的人士,修讀兩年制副學士及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然後留港工作一年,便可符合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的居港年期規定,從而取得香港永久居港權。
因此,副學士課程成為了內地人士移民香港的新法,許多仲介更標榜留學移民是「最具性價比的移民方式」;以六年自資課程為例,學費約幾十萬元,成本僅及投資移民的5%。加上資本金入籍計畫已暫停,更增加選擇留學移民的誘因。
但是要需要留意的是,香港入境事務處在「來港就讀入境指南」中明確表示,只有在本港頒授學位的院校修讀全日制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課程的申請人,才有資格根據香港特區現行有關受養人的政策申請,帶同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來港。因此,在港就讀副學士學位的內地人士,並不符合受養人的政策申請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的子女來港,而且,修讀副學位學位的兩年,並不計算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7年的居港年期規定。因此,市場上仲介建議就讀兩年制副學士學位+四年制學士學位+留港工作一年,便符合條件申請領取香港永久居港權的說法並不可信。
同時,香港入境處表示,內地來港就讀全日制學士或研究生課程的學生,可申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來港,但強調受養人只能在港讀書,不能工作。若內地學生中途退學後,兩周內必須離港(包括受養人),而學生的簽證身份一旦變回游客身份,之前累計的居港年期則會取消。若申請來港資料失實,即屬犯罪,除了罰款及判監,所獲的居留權亦將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