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入籍五年續期申請
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
公民身份五年續期申請
投資公民計畫
重要資訊
填寫此表格前請仔細閱讀
根據2013年《安提瓜和巴布達投資入籍(修訂)法》,此表格用於申請更新安提瓜和巴布達公民身份。如果多於一人申請,無論是夫妻還是全家,每個人(包括孩子)都必須填寫一份表格。
請用英文填寫此表格。如有必要,請在另加紙張上提供詳細資料。隨本表格附上的所有檔必須為英文,或附有經認證的英文譯本。這些翻譯必須由專業翻譯人員(由法院正式認可)、政府機構、國際組織或類似的官方機構準備。如果相關國家沒有官方認可的翻譯人員,翻譯必須由唯一或主要業務為專業翻譯的公司進行。
凡檔須以“已認證副本”的形式提交,即指經公證人或其他獲授權認證檔為正本的真實副本的檔副本。 該單據必須按照其發證地的法律進行了認證和驗證。
如屬公證人,根據1961年10月5日廢除要求認證外國公文的海牙公約,證書必須由加簽人認證。
認證人不得與被驗證人有密切關係。例如,配偶和其他直系親屬不能互相證明對方的檔。
作為每個檔認證的一部分,認證者必須提供以下資訊:
1. 在文件上簽字並注明日期;
2. 用大寫字母清楚地列印出全名;
3. 說明職位和能力及任何相關專業會員號碼;而且
4. 提供完整的地址、電話和 / 或電子郵件地址,以便與他 / 她聯繫。
請注意,只有在正確填寫、日期和簽名並附有E部份所列的所有必需檔的情況下,申請才能被接受和處理。必須使用原件,不接受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