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养人定义;
1.主要申请人的配偶;
2.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未满18岁的子女;
3.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子女,年龄18-30岁,全职就读于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并依赖主申请人的全力支持下生活;
4.主申请人或主申请人配偶的子女,年龄18岁或以上,有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与主申请人住在一起并依赖其全力支持下生活;
5.与主申请人一起生活并依赖其全力支持下生活的55岁以上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
就安提瓜和巴布达投资计划的公民身份而言,“子女”是指主要申请人或主要申请人的配偶的亲生或合法收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