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制度
資料來源:臺灣教育部
臺灣現行學制為六/三/三/四制的架構,除國民中小學為義務教育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教育(含五專)包含「普通教育」與「技職教育」雙軌。學前之幼兒教育非義務教育,亦未納入學制,但近年來政府積極投入資源,具體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協助5歲幼兒及早入學,接受學前教育的5歲幼兒人數逐年增加。
此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稚園改制為幼兒園後,招收年齡已擴大到2歲以上至入國小前4個年齡層,其招生對象更具彈性。就學齡言,國小6年,在學年齡6歲至12歲;國中3年,在學年齡12歲至15歲;原先義務教育為國小6年,自57年起,延長為9年,其中包括國小與國中兩階段,兩類學校雖分開設立,但90學年度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以來,已將課程與教學有效銜接。自103學年度起施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及單科型)3 年,在學年齡15歲至18歲。大學學士班4年;碩士班1年至4年,博士班2年至7年,在職或特殊狀況者各校得自訂酌予延長。
在臺灣學制系統中,學生有兩次重要的選擇與分流點,國中畢業後可選擇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專就讀,入學方式以「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為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可參加大學、技術學院與專科申請入學或相關入學考試或甄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之後,可銜接高等教育階段二年制專科學制及四年制大專校院。
此外,為提供一般社會大眾更廣泛的進修機會,臺灣還設有進修補習學校,多元的終身學習管道,也提供民眾終身學習的機會,並且對於各類資賦優異學生或身心障礙學生,設有特殊教育,讓各類學生均能適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