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首次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在香港或海外國家出生的原外國籍或無國籍人士,經批准加入或恢復中國國藉,
首次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1. 網上預約時須先行在網上填寫完整的申請人個人信息(網上填報未能表述的特殊情況,須現場受理時填寫聲明書如實表述);
2. 近半年拍攝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紙質相片1張,並提交該相片的合格檢測回執。相片的詳細規格及提交辦法,請閱相片規範;
3. 具有中文姓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4. 香港特區護照;
5. 18歲以下的申請人須同時提交申請人與合法監護人的關係證明文件(法定有效的出生證明文件或監護文件)和合法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6. 批准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的證書;
7. 退籍證明(適用於按照國籍法相關規定需要退出原所在國國籍的申請人);
8. 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中文版登記事項證明書(本申請前3個月內所簽發,內容包括首次抵港至今的完整信息方為有效)
9. 首次抵港登記香港居民身份證時所持用的旅行證件或加入(或恢復)中國國籍前持用的外國旅行證件(如證件由原國籍國家收回的,須交驗原國籍國家發出的退出國籍證明及收繳護照證明);
10. 相關改名文件或香港入境處出具的中文版登記事項證明書(適用於更改過姓名的申請人);
11. 審批部門審核時需要的其他文件。
12. 申請時須現場交驗上述申請材料原件,香港旅行證件(香港特區護照、回港證及簽證身份書等)的有效期需在半年以上,同時提交以A4紙雙面複印的所有申請材料1套。
* 辦理時間約六個月
回鄉證樣板正面
回鄉證樣板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