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食品標籤的秘密
近年來,隨著生活水準不斷提高與消費結構升級步伐加快,進口食品種類日益繁多,吃貨們“足不出戶”就能吃到各國美食。但面對琳琅滿目的進口食品,你有沒有關注過包裝上的標籤呢?
消費者在選購預包裝食品時,想要瞭解進口食品的相關資訊,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過查看食品標籤。但進口食品標籤怎麼看?令人眼花繚亂的數據中蘊藏著哪些秘密?小關這就帶你研究!
Q1食品標籤是什麼?
食品標籤是指食品包裝上的文字、圖形、符號及一切說明物。食品標籤具有指導消費者選購食品作用,如同食品的一個窗口,消費者通過標籤可以一目了然地瞭解食品的真實屬性。
前幾天我在某超市進口食品區買薯片時發現,外包裝上竟然有中文標籤,這不會是‘假進口’吧?進口食品包裝說明不應寫的都是外文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籤;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籤、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並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籤、說明書或者標籤、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根據該規定,進口食品上應當有中文標籤,並要嚴格按照我國標準法規的相關要求進行標示。所以,如果通過正規管道在國內買到沒有中文標籤的進口食品,大家可以投訴維權哦。
Q2 進口食品標籤怎麼看?
進口食品中文標籤這麼多內容,要怎麼看呢?
別慌!進口食品標籤怎麼看?當然要問我們標籤界大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7718-2011)啦!
(一)看必標專案是否齊全
食品名稱
配料表(原料與輔料)
淨含量(規格)
進口商/經銷商/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生產日期
保質期(豁免食品除外)
貯存條件
原產國/原產地
營養標籤(豁免食品除外)
其他強制標注內容
(二)看關鍵點是否清晰明瞭
■ 食品名稱:
反映食品真實屬性。
使用標準中規定的名稱。
可以標明製作方法。
■ 配料表:
引導詞“配料”或“配料表”(食醋、酒、醬油等可以使用“原料”或“原料與輔料”)。
按照加入量遞減順序一一排列(添加量不超過2%的可不按遞減順序排列)。
特別強調的配料或成分標識添加量或含量。
■淨含量:
與食品名稱同一版面展示。
淨含量、數字、法定計量單位三要素齊全,準確。
淨含量字元最小高度符合標準要求。
■ 進口商/經銷商/代理商資訊:
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至少標示電話(熱線電話、售後電話或銷售電話等)、傳真、電子郵件等網路聯繫方式、與地址一併標示的郵政地址(郵遞區號或郵箱號等)中的一項。
■ 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按“年/月/日”順序標示,如不按此順序標示,應注明實際標示順序。
“見包裝某部位”寫明具體部位。
oh,my god!這瓶酒沒有標示保質期!我該不會喝了假酒吧?
別慌,這飲料酒酒精度≥10%,屬於豁免食品,可不標示保質期。此外,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味精也屬於豁免標示保質期食品。
■貯存條件:
建議標示引導詞“貯存條件”、“貯藏條件”,“貯藏方法”等。
根據食品實際保存條件進行標示:如“常溫保存,開封後需冷藏”等。
■原產國/原產地區:
指食品成為最終產品的國家或地區名稱,包括包裝(或灌裝)國家或地區名稱。
■營養標籤:
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
營養成分表有表頭,強制標示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的含量值及其NRV百分比。
我知道!這生魚沒有標示營養標籤是不是也是屬於豁免標示營養標籤食品呀?
有進步嘛!不止生魚,其他生鮮食品如生肉、生蔬菜、禽蛋等也屬於豁免食品。具體看下麵筆記呦。
豁免標示營養標籤:
——生鮮食品,如包裝的生肉、生魚、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乙醇含量≥0.5%的飲料酒類;
——包裝總表面積≤100平方釐米或最大表面面積≤20平方釐米的食品;
——現制現售的食品;
——包裝的飲用水;
——每日食用量≤10 g或10 mL的預包裝食品;
——其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可以不標示營養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三)看其他強制標注內容是否標示清楚
■產品標籤要求:
對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產品標準中有標籤要求的其標籤應符合產品標準要求。如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煉乳》中規定產品應標示“本產品不能作為嬰幼兒的母乳代用品”或類似警語。
■輻照食品:
經電離輻射線或電離能量處理過的食品,應在食品名稱附近標示“輻照食品”。
經過輻照處理的配料,應在配料表中標明。
■轉基因食品:
按照貨物實際進行申報。
其相關標示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看推薦標示內容
1.批號:
根據產品需要,可以標示產品的批號。
2.食用方法:
根據產品需要,可標示容器的開啟方法、使用方法、烹調方法、複水再制方法等對消費者有幫助的說明。
3.致敏物質:
含有可能導致過敏反應的食品及製品,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名稱,或者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