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国际 内政部:归化规定已大幅放宽
日前有媒体报导新住民归化难度很高,例如对台湾有贡献的神父要30年、40年才能拿到身分证。对此,内政部特别澄清,「国籍法」在105年修正后,有特殊贡献者或高级专业人才,归化国籍不用丧失原有国籍,且殊勋归化,原本就无居留期间的限制,归化的流程大约10天就可以完成。媒体报导应属误解,未来内政部将加强新住民归化措施的倡导。
针对媒体报导「有贡献的神父要30、40年才能拿身分证」部分,内政部表示,105年12月21日「国籍法」修正前,有殊勋者,因归化必须放弃原有国籍,可能因此不愿申请归化,修法后,无须放弃原有国籍,使他们较有意愿申请归化,并非须居留30年、40年才能申请归化。
内政部在去(106)年5月,已请各县市政府了解辖内有特殊贡献且有归化意愿者,户政事务所即会同内政部移民署,主动到府服务,协助申请归化、居留、定居、设立户籍及请领国民身分证,整体作业流程已简化大约10天就可完成,目前已有48位以殊勋归化者,其中篮球国手戴维斯在102年时即以殊勋申请归化。
针对媒体报导「优秀运动员归化困难」部分,内政部指出,105年「国籍法」修正后,以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归化者,目前已有50位,其中有一位就是足球教练,所以优秀运动员申请归化,并不困难。
针对媒体报导「外配归化居留期间限制」部分,内政部指出,世界各国对外国人归化国籍,均要求须具备一定居留期限,我国移民政策对于外国人申请归化我国国籍,是采取开放、欢迎的态度,一般外国人归化须合法居留5年,外籍配偶须合法居留3年,并无较其他国家严格。
针对媒体报导「外配丧偶或离婚归化需高额财力证明」部分,内政部也澄清,「国籍法」修正后,外籍配偶申请归化已无须财力证明。至离婚或丧偶者,符合一定条件,依第4条规定,申请归化合法居留期间比照外籍配偶为3年,且财力证明无金额门槛限制,可自行以书面叙明工作内容及所得。
针对媒体报导「希望全面开放双重国籍」部分,内政部表示,根据1930年海牙国籍法公约,揭示国籍法4大原则为国籍必有原则、国籍单一原则、国籍自由原则、国籍主权原则,其中国籍单一原则,即希望避免双重国籍所造成权利义务冲突;另依国籍主权原则,各国有权依该国状况及利益制定外国人归化国籍的相关要件。
内政部强调,我国因考量国家资源有限,对外国人归化一向以单一国籍为原则,双重国籍为例外。是否全面开放归化采双重国籍政策,涉及国籍政策重大改变,内政部将因应国家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检讨研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