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教育制度
资料来源:台湾教育部
台湾现行学制为六/三/三/四制的架构,除国民中小学为义务教育外,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教育(含五专)包含「普通教育」与「技职教育」双轨。学前之幼儿教育非义务教育,亦未纳入学制,但近年来政府积极投入资源,具体减轻家长育儿负担,协助5岁幼儿及早入学,接受学前教育的5岁幼儿人数逐年增加。
此外,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幼儿园改制为幼儿园后,招收年龄已扩大到2岁以上至入国小前4个年龄层,其招生对象更具弹性。就学龄言,国小6年,在学年龄6岁至12岁;国中3年,在学年龄12岁至15岁;原先义务教育为国小6年,自57年起,延长为9年,其中包括国小与国中两阶段,两类学校虽分开设立,但90学年度实施九年一贯课程以来,已将课程与教学有效衔接。自103学年度起施行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高级中等学校(分为普通型、技术型、综合型及单科型)3 年,在学年龄15岁至18岁。大学学士班4年;硕士班1年至4年,博士班2年至7年,在职或特殊状况者各校得自订酌予延长。
在台湾学制系统中,学生有两次重要的选择与分流点,国中毕业后可选择高级中等学校或五专就读,入学方式以「免试入学」为主,「特色招生」为辅;高级中等学校毕业后可参加大学、技术学院与专科申请入学或相关入学考试或甄试;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毕业之后,可衔接高等教育阶段二年制专科学制及四年制大专校院。
此外,为提供一般社会大众更广泛的进修机会,台湾还设有进修补习学校,多元的终身学习管道,也提供民众终身学习的机会,并且对于各类资赋优异学生或身心障碍学生,设有特殊教育,让各类学生均能适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