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1條合符投資資格的新價格選擇公告
通告 2019年3月18日
根據第11條合符投資資格的新價格選擇公告
格林納達投資移民部門近日很高興地宣佈投資移民計畫的增強方案。格林納達政府通過修訂2013年第15號的格林納達投資移民法案法規,為已批准專案提供了新的價格選擇。法規修正案允許在旅遊住宿部份已批准專案的發展商將每個單位出售給予兩個或更多申請人,但每個申請人支付的購買價格不能低於220,000美元。
在這一新的價格選擇下,根據第11條法案旅遊住宿部份批准專案可為投資者提供如下合符資格的投資新選擇:
1. 一個主申請人和至少另一個主要申請人可成為單位的共同所有者。而每個主要申請人必須支付最低購買價格220,000美元,另加通常的政府捐款至少50,000美元。
2. 若根據第11條投資專案但不屬於旅遊住宿部份,或對那些希望全權擁有單位的投資者,最低購買價格為350,000美元,再加通常的政府捐款至少50,000美元。
從2019年4月1日起投資移民部門將接受主申請人選擇新價格選項的申請。